APP支付

准入条件

  1. 与我行合作的一网通支付商户必须是合法、合规经营的网络、手机商户、企事业单位的网络缴费平台等。要求商户具有工商营业执照,其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,内部管理完善、财务制度健全,并具有一定的系统开发能力,其客户通过电子渠道进行交易消费。

  2. 一网通支付商户须为独立核算单位,并在我行开立公司结算账户。学校、医院、政府类因政策要求无法开立我行公司结算账户的另行审批。

  3.  一网通支付商户需具备域名注册证,经营性网站还需具备ICP许可证,非经营性网站需具备ICP备案证,如果商户仅有APP无PC端,可不提供ICP证/备。

  4. 以下8类商户为禁止准入商户:
    ●  未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。
    ●  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。
    ●  特殊行业商户:如我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、色情服务类、出售违禁药品、毒品、黄色出版物、军火弹药等与我国法律、法规相抵触的商户。
    ●  可疑商户:如各银行卡组织不良商户名单内商户,及因商户负责人(或法人代表)信用不良或商户其他信用不良(如有偷漏税记录等)存在影响经营等可疑情况的商户。
    ●  注册地或经营场所不在中国境内的商户。
    ●  商户为本行或他行发卡业务服务机构。
    ●  经认定的其他高风险商户,如不合法合规经营、非真实存在的虚假商户、已确认为套现商户等。
    ●  被制裁或涉嫌欺诈等洗钱行为的商户。

  5. 针对一网通支付合作商户的补充要求
     一网通支付产品要求商户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,暂不合作的商户包括游戏、理财、珠宝、第三方支付平台、话费充值、虚拟充值类等商户。